女婴猝死案 李航彬遭重判
法拉盛女婴李安妮猝死案,皇后区高等法院4日宣判,法官从重判处月前被陪审团以二级误杀罪及违反儿童福利定罪的李航彬5至15年刑期,交纽约州假释委员会(Division of Parole)决定何时可保释。检方解释,这是个「不确定」的刑期(indeterminate term),28岁的李航彬自2008年3月11日被捕,至下周便拘禁满五年,依法可提出假释申请。律师认为,这等于给其一个空间。但无合法身分的囚犯,一般不易获得假释。最坏情况需再服刑五年,才能满足三分之二的最高刑期获释,之后转入遣返程序。李航彬晚间由狱中致电朱立创,表示自己将上诉。
检方指此案件为悲剧,但不论当事人如何悲伤,有人必须为李安妮的死负责。被告虐待自己女儿致死,事后证词反覆,请求法官从重量刑。把握最后发言机会,李英、李航彬昨日各自准备了二至三页的意见信,强调不可能故意伤害孩子,盼法官从轻量刑。但法官Richard Buchter多次打断两人陈述,语气激动地训斥「这不是重审案件。我不相信、陪审团也不相信。你说疼爱小孩?但证据并非如此」!
李英对法官表示,丈夫不惜用生命换回女儿。言至此处,两人同时落泪。她说两人都来自中国农村,只想让下一代实现美国梦,「无法亲手安葬女儿,我们痛苦、无助。我们没做过坏事,只想一家团聚,过平静的生活。这么简单的要求为何这么难」?李航彬的弟弟李航镇也来信,指哥哥孝顺、有爱心,因家中小吃店不赚钱,到美国工作改善家境,「他是我们全家的牵挂,希望法官从轻发落」。
李航彬说这是自己一生首次接受审判,「但从现在起,我就要背负误杀自己女儿的罪名。我爱女儿都来不及,不可能伤害她」。他企图解释事发当天情形,但被法官以「陪审团已听过这些说法」打断。他接着说,自己前两次口供,皆按女儿作息回忆,警方第三次问话时,建议他回想当晚急救过程是否撞到孩子,医生才能准确治疗。他因此说可能一时手滑,让孩子头部撞到矮柜,不料成为指控自己的证据。
律师协助解释,李航彬仍有第二阶段基因检测未完成,属重要证据;并指女婴送医数小时后才发现颅骨有裂痕,疑因未得妥善治疗,加上成骨不全症,引发如视网膜出血等类似摇婴症状,强调其非故意碰撞婴儿头部。法官问「我已听过医学专家的证词,你还有何要说」?
李航彬回答「我能说自己的感觉」?他说自己过去不接受检方认罪协议,是想对女儿证明自己的无辜,「我已尽了对大女儿的责任,但对小女儿缺乏父爱感到愧疚。现在只希望早日与家人团聚,用后半生照顾他们;找回女儿所有遗骸,让她完整地来、完整地走」。
法官宣判时情绪激动,多次哽咽,说自己了解被告有社区的支持,外界也对陪审团结论有异议,但陪审团及法官只能考虑证据。他指被告勐力摇晃、撞击女婴,造成其巨大痛苦后死去。李安妮没机会长大,只能靠陪审团帮她发言,「因父亲的鲁莽,夺去女儿性命」。李航彬此时高声反驳「我没做!」法官训斥「被告今天的说词,骗不了这个法庭。李航彬背叛了孩子对他的爱,当晚抱着孩子急救的双手,因此沾满鲜血,将一生为此自疚」。
对于判决结果,李英坚称丈夫无辜。律师艾希利(Cedric Ashley) 分析,李航彬曾有机会承认违反儿童福利罪,仅需服刑一年,但其坚持选择受审,最后谋杀罪不成立,免去25年至终身的监禁。他也建议李航彬在宣判当天向法官认错,寻求最后减刑机会,但其坚持要说自己想说的话,法官最后在1至3年、2至7年、3至9年、5至15年等不同刑期之间,选择最重者,李航彬有权在30天内提出上诉。法拉盛街头守望互助队队长朱立创表示,没想到追求清白的代价如此之大,但尊重李航彬的决定,将协助其上诉。
检方指此案件为悲剧,但不论当事人如何悲伤,有人必须为李安妮的死负责。被告虐待自己女儿致死,事后证词反覆,请求法官从重量刑。把握最后发言机会,李英、李航彬昨日各自准备了二至三页的意见信,强调不可能故意伤害孩子,盼法官从轻量刑。但法官Richard Buchter多次打断两人陈述,语气激动地训斥「这不是重审案件。我不相信、陪审团也不相信。你说疼爱小孩?但证据并非如此」!
李英对法官表示,丈夫不惜用生命换回女儿。言至此处,两人同时落泪。她说两人都来自中国农村,只想让下一代实现美国梦,「无法亲手安葬女儿,我们痛苦、无助。我们没做过坏事,只想一家团聚,过平静的生活。这么简单的要求为何这么难」?李航彬的弟弟李航镇也来信,指哥哥孝顺、有爱心,因家中小吃店不赚钱,到美国工作改善家境,「他是我们全家的牵挂,希望法官从轻发落」。
李航彬说这是自己一生首次接受审判,「但从现在起,我就要背负误杀自己女儿的罪名。我爱女儿都来不及,不可能伤害她」。他企图解释事发当天情形,但被法官以「陪审团已听过这些说法」打断。他接着说,自己前两次口供,皆按女儿作息回忆,警方第三次问话时,建议他回想当晚急救过程是否撞到孩子,医生才能准确治疗。他因此说可能一时手滑,让孩子头部撞到矮柜,不料成为指控自己的证据。
律师协助解释,李航彬仍有第二阶段基因检测未完成,属重要证据;并指女婴送医数小时后才发现颅骨有裂痕,疑因未得妥善治疗,加上成骨不全症,引发如视网膜出血等类似摇婴症状,强调其非故意碰撞婴儿头部。法官问「我已听过医学专家的证词,你还有何要说」?
李航彬回答「我能说自己的感觉」?他说自己过去不接受检方认罪协议,是想对女儿证明自己的无辜,「我已尽了对大女儿的责任,但对小女儿缺乏父爱感到愧疚。现在只希望早日与家人团聚,用后半生照顾他们;找回女儿所有遗骸,让她完整地来、完整地走」。
法官宣判时情绪激动,多次哽咽,说自己了解被告有社区的支持,外界也对陪审团结论有异议,但陪审团及法官只能考虑证据。他指被告勐力摇晃、撞击女婴,造成其巨大痛苦后死去。李安妮没机会长大,只能靠陪审团帮她发言,「因父亲的鲁莽,夺去女儿性命」。李航彬此时高声反驳「我没做!」法官训斥「被告今天的说词,骗不了这个法庭。李航彬背叛了孩子对他的爱,当晚抱着孩子急救的双手,因此沾满鲜血,将一生为此自疚」。
对于判决结果,李英坚称丈夫无辜。律师艾希利(Cedric Ashley) 分析,李航彬曾有机会承认违反儿童福利罪,仅需服刑一年,但其坚持选择受审,最后谋杀罪不成立,免去25年至终身的监禁。他也建议李航彬在宣判当天向法官认错,寻求最后减刑机会,但其坚持要说自己想说的话,法官最后在1至3年、2至7年、3至9年、5至15年等不同刑期之间,选择最重者,李航彬有权在30天内提出上诉。法拉盛街头守望互助队队长朱立创表示,没想到追求清白的代价如此之大,但尊重李航彬的决定,将协助其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