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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屋前先试住 更快成交?
房地产出现新趋势,就是让有意购屋者付款前,在中意的房子里试住几小时。这个构想听起来也许有点奇怪,但却有助买家经过周详考虑后做出决定,免去买错房子的麻烦。

纽约麻醉师贝伦沃兹(Roy Berenholtz)看中纽约市东哈林区一栋一卧公寓,但在出价前,地产经纪人让他和其他认真考虑购屋的买家在公寓待一个白天或一个晚上,以便详细审视公寓。贝伦沃兹当然把握这个难得的机会。

这个销售策略是纽约经纪人那谢(Limor Nesher)的点子,在其他市场也逐渐风行。佛罗里达州Santa Rosa 、新泽西州Harvey Cedars和科罗拉多州的科罗拉多泉等城市,都推出「买屋前先试住」的选择,让买家签下合约前预览房子。

东哈林区公寓的屋主交出钥匙后,贝伦沃兹一个人「独享」公寓12个小时。在没有经纪人紧迫盯人的压力下,仔细把房子看个够。

贝伦沃兹表示,这个经验无价,帮助他做出最后决定,「在公寓住了几个小时,使我注意到参观房子十分钟不会看到的小细节。」

贝伦沃兹和其他买主利用「买屋前先试住」的方法,可避免买错房,但是经纪人和卖家大费周章的安排买主试住是否值得? 经纪人那谢说,假如推销的房子独特,这种作法可能争取到更高价格或更快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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