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外卖不认卡帐 餐馆遭殃
经营餐馆的黄先生碰上顾客赖帐、顾客宣称信用卡帐单上十余笔交易非经本人核准,信用卡公司因此收回核发款项,黄先生9日登门美国福建同乡会寻求法律咨询。
因起争议的金额不大、且餐馆有一定证据,律师建议黄先生可向小额法庭申诉,要求信用卡公司赔偿其损失。同业则建议餐馆在核对信用卡持有人时应特别小心,因为碰上盗用信用卡者时,最大的受害者通常不是消费者,而是商家。
「我餐馆做了三年还是第一次碰上这种情况」,在长岛谷溪镇经营餐馆的黄先生日前接到信用卡公司通知,表示一位顾客否认过去三个月的所有交易纪录,公司质疑餐馆过去与此人进行的十余笔交易之真实性,并扣回先前核发的300多元。
但黄先生表示,这名非洲裔顾客是名熟客,曾多次送外卖到其住处。「我们拿到信用卡持有人签名、保存订餐时的来电纪录,我们甚至还知道他的住址」,黄先生表示,餐馆留有许多证据,到底是不是本人持卡理应一目了然,但提出申诉后信用卡公司仍坚持其「荣誉制度」,竟告诉他「碰上这种事只能自认倒楣」。但黄先生忍不下这口气,希望能循法律途径取回应得款项。
律师戴禺表示,因为款项金额在5000元以下,而黄先生自己也收集了不少证据,应向纳苏郡小额法庭(Nassau County Small Claims Court)投诉以省下律师费用。戴禺也唿吁商家应确认是否为信用卡持卡人在进行交易,应确实核对签名或证明文件上的照片是否为持卡人,若查出是顾客想要赖帐,那就可提告诈欺。
华埠髮廊柜檯人员陈小姐则表示,即使得到信用卡公司的授权,不代表它就认了这笔帐,就算公司给了商家帐款,若有质疑还是会把钱倒扣回去。「所以盗刷信用卡最大的受害者不一定是消费者,因为信用卡公司会退还消费者有争议的款项,其实是把所有的损失与责任都推给商家,让许多商家损失惨重」。
陈小姐建议商家,当客人来消费时不要怕麻烦,「别跟钱过不去」,一定要双重确认身分。进行高额交易时,应打电话到信用卡公司,确认顾客身分、比对签名并要求顾客拿出有照片的身分证明文件加以核对,才能确保买卖双方的权益。
因起争议的金额不大、且餐馆有一定证据,律师建议黄先生可向小额法庭申诉,要求信用卡公司赔偿其损失。同业则建议餐馆在核对信用卡持有人时应特别小心,因为碰上盗用信用卡者时,最大的受害者通常不是消费者,而是商家。
「我餐馆做了三年还是第一次碰上这种情况」,在长岛谷溪镇经营餐馆的黄先生日前接到信用卡公司通知,表示一位顾客否认过去三个月的所有交易纪录,公司质疑餐馆过去与此人进行的十余笔交易之真实性,并扣回先前核发的300多元。
但黄先生表示,这名非洲裔顾客是名熟客,曾多次送外卖到其住处。「我们拿到信用卡持有人签名、保存订餐时的来电纪录,我们甚至还知道他的住址」,黄先生表示,餐馆留有许多证据,到底是不是本人持卡理应一目了然,但提出申诉后信用卡公司仍坚持其「荣誉制度」,竟告诉他「碰上这种事只能自认倒楣」。但黄先生忍不下这口气,希望能循法律途径取回应得款项。
律师戴禺表示,因为款项金额在5000元以下,而黄先生自己也收集了不少证据,应向纳苏郡小额法庭(Nassau County Small Claims Court)投诉以省下律师费用。戴禺也唿吁商家应确认是否为信用卡持卡人在进行交易,应确实核对签名或证明文件上的照片是否为持卡人,若查出是顾客想要赖帐,那就可提告诈欺。
华埠髮廊柜檯人员陈小姐则表示,即使得到信用卡公司的授权,不代表它就认了这笔帐,就算公司给了商家帐款,若有质疑还是会把钱倒扣回去。「所以盗刷信用卡最大的受害者不一定是消费者,因为信用卡公司会退还消费者有争议的款项,其实是把所有的损失与责任都推给商家,让许多商家损失惨重」。
陈小姐建议商家,当客人来消费时不要怕麻烦,「别跟钱过不去」,一定要双重确认身分。进行高额交易时,应打电话到信用卡公司,确认顾客身分、比对签名并要求顾客拿出有照片的身分证明文件加以核对,才能确保买卖双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