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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逐下飞机 拟罚1小时/6000元
纽新航港局总监佛伊 (Pat Foye)表示,对于乘客行为不检造成飞机无法准时起飞,纽新航港局将採取法律诉讼行动,并向乘客追讨误点所造成的金钱损失。

「纽约邮报」 (New York Post)报导,去年,这类误点造成航空公司每小时损失5867元。

佛伊表示,航港局向乘客追讨损失的主要目的是,赔偿航空公司燃料和其他损失,只保留小部份费用,弥补航港局处理这类事件的成本。佛伊说,追讨罚款的目的不在赚钱。

拒绝缴付罚款的的乘客,航港局将诉请皇后区或新州民事法院处理。

已离开登机门的飞机,如果要将行为不检的乘客驱逐下机,至少要误点30到60分,因为飞机必须回到登机门,并卸下该乘客的行李箱。因为机场上空交通频繁,飞机跑道排期紧凑,驱逐乘客机事件会造成连锁反应。

纽新航港局资料显示,2011年,纽约和新州地区机场发生390次驱逐乘客事件。使用手机和电脑被驱逐的乘客只占少数。甘迺迪机场和纽瓦可机场约有50名乘客因吸菸遭到驱逐,大部份驱逐事件是乘客间或乘客与机组人员吵架所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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