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侨大选投票 登记12.5截止
中华民国第13任总统副总统选举即将于明年1月14日进行投票,海外国民申请返国行使选举权之登记作业时间则即将于12月5日(周一)截止,休士顿华侨文教服务中心提醒符合登记资格的侨民,及早办理申请,以免丧失选举权。
休士顿华侨文教服务中心再次提醒海外侨胞,凡曾在中华民国自由地区设有户籍达六个月以上,而现已迁出国外之海外国民(距离上次出境已逾两年以上),若符合年满20岁(1992年1月14日前出生)、持有效中华民国护照、且无受监护宣告尚未撤销之情形,皆可以依规定申请登记返国行使总统副总统选举权。至于在国内仍设有户籍之海外国民(必须于2011年7月14日前已设籍),依法取得国内选举人资格者,户政事务所会主动编入选举人名册,无须提出申请。
至于侨胞询问返国投票时,是否须持中华民国护照入境一事,由于目前相关法令并未规定海外国民返国行使投票权,其有效之中华民国护照须加盖入境戳记。因此,返国行使选举权人无论是否持中华民国护照入境,对其投票权都不会产生影响。
但须注意的是,若以登记方式返国投票之海外国民,于投票当日必须携带有效中华民国护照赴指定投票所投票;至于依法取得国内一般选举人资格者,则必须携带本人之有效新式国民身分证,不得凭其他证件(如护照)投票。
休士顿华侨文教服务中心备有中央选举委员会印制之「中华民国海外国民行使第13任总统副总统选举权答客问」、选举人登记申请书及委託书格式,欢迎前往洽询索取(地址:10303 Westoffice Drive, Houston, TX 77042;电话:713-789-4995)。相关办法及说明,亦可上中央选举委员会网站(http://www.cec.gov.tw)查询及下载。
休士顿华侨文教服务中心再次提醒海外侨胞,凡曾在中华民国自由地区设有户籍达六个月以上,而现已迁出国外之海外国民(距离上次出境已逾两年以上),若符合年满20岁(1992年1月14日前出生)、持有效中华民国护照、且无受监护宣告尚未撤销之情形,皆可以依规定申请登记返国行使总统副总统选举权。至于在国内仍设有户籍之海外国民(必须于2011年7月14日前已设籍),依法取得国内选举人资格者,户政事务所会主动编入选举人名册,无须提出申请。
至于侨胞询问返国投票时,是否须持中华民国护照入境一事,由于目前相关法令并未规定海外国民返国行使投票权,其有效之中华民国护照须加盖入境戳记。因此,返国行使选举权人无论是否持中华民国护照入境,对其投票权都不会产生影响。
但须注意的是,若以登记方式返国投票之海外国民,于投票当日必须携带有效中华民国护照赴指定投票所投票;至于依法取得国内一般选举人资格者,则必须携带本人之有效新式国民身分证,不得凭其他证件(如护照)投票。
休士顿华侨文教服务中心备有中央选举委员会印制之「中华民国海外国民行使第13任总统副总统选举权答客问」、选举人登记申请书及委託书格式,欢迎前往洽询索取(地址:10303 Westoffice Drive, Houston, TX 77042;电话:713-789-4995)。相关办法及说明,亦可上中央选举委员会网站(http://www.cec.gov.tw)查询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