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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志通走私军品案发回重审
澳门出生的男子郭志通(Chi Tong Kuok)2010年5月曾因涉嫌走私敏感技术器材到中国,被控违反美国出口管制法与反洗钱法,判刑八年。但联邦第九巡迴上诉法院本周推翻判决,将此案发回圣地牙哥联邦地区法院重审。

联邦政府调查人员称,从2006年12月起,郭志通就在他们的监控之下。他们发现郭某多方设法,採购美军与北约部队使用的加密产品、通讯设备及全球定位系统(GPS ),并试图将其走私到中国。之后调查人员又得悉,郭某准备从乔治亚州亚特兰大飞往巴拿马,这才在国际机场候机楼将其拘捕。

郭志通走私案开始时被媒体大肆炒作,被告不但被扣上「中国间谍」的帽子,而且传出最高可判45年监禁的消息。但圣地牙哥联邦法院2010年仅以出口相关产品没有许可证为由,判处郭志通八年徒刑。

现在,上诉法院连这一判决也不予接受。该法院法官杰伊‧白毕(Jay Bybee)认为,圣地牙哥联邦地区法院的错误决定,使郭志通无法陈述他的家人遭受威胁的事实,从而没有机会为自己充分辩护。据称,这些威胁包括某中国官员告诉郭志通,若不能搞到那些敏感设备,他的妻子将被送进监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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