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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和端涉唆使伤人 可能撤案
涉嫌去年7月在曼哈坦华埠唆使他人刺伤闽籍侨团人士的郑和端,27日于纽约州高等法院出庭,由于至今检察官办公室无实际证据指控,法官决定若5月21日前大陪审团还未对郑和端起诉,将有可能撤销郑和端的案件。

目前在保的郑和端于去年7月21日疑似唆使他人刺伤郑先生被捕,事件发生时,郑和端和受害人郑先生同在爱烈治街的长兴楼用餐,郑和端于晚间9时走出餐馆,和一名男子谈话且不断比画手势。受害者郑先生则是在半个小时后走出餐厅,转弯到喜士打街附近,坐上自己的轿车后,遭到两名华裔男子尾随并用刀行刺,其中一名是先前与郑和端谈话的男子,而且郑和端也在事发现场目击事情发生。

郑和端被检方控以持械伤人D级重罪(D felony Assault with Deadly Weapon),但检方至今都没有提供目击证人和目击者录影带证据,因此无法证明郑和端曾经做过此事,该案也因为检方证据准备不足多次延期。

郑和端从被捕后一直认为自己无辜,而且检方至今都无法提出有力证据。郑和端的律师姜文灏表示,5月21日若大陪审团还未起诉郑和端,法官很有可能会撤销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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