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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太昏坐路边 无人伸援手
自从南京彭宇案以来,中国大陆近年连续发生「路倒」变「碰瓷」的社会事件,让如今的民众对路倒者不敢轻易出手相助。这种寒蝉效应似有蔓延到在美华人新移民社区之势,同时坊间也无端流传出某些对做「无名好人(Good Samaritan)」的误识,法律专业人士指出,民众不必有此顾虑。

家住巴沙迪那的李老太太月前到圣盖博谷西区某市一个华人聚居的热闹商业区会老友饮茶,随后到旁边超市给孙子买了螃蟹,准备搭公车回家。但可能因为天热,老太太走到半路上突然高血压发作,感觉头晕目眩,一下子就坐倒在行人道旁,站不起来。老人十分无助,但眼前川流不息的人群却竟没有一人停下来询问她是否需要帮助,只能坐在原地,想等症状缓解一些后再自己慢慢站起来。

直到过了将近一刻钟,终于有一名西裔妇女过来询问,但老人不会讲英语,双方无法沟通,于是西裔妇女拦住一名华人行人帮忙沟通,终于搞明白老人是因高血压发作路倒,急忙为老人叫了救护车。李老太太如今每每讲起这件事都感喟不已,「在那么多老中的地方,最后却是一个西裔帮了我」,不知道是否因为华人圈越来越多「路倒」变「碰瓷」的事件见诸报端,人心不古,以至于冷却了许多同胞的热心肠。

而坊间也流传不少对做无名好人的误识误区。移民来美四年的天普市吴太太常好心「告诫」其他新来的华人移民,看到路倒不要上前搀扶,否则万一出了什么岔子,反而还要对此负责,也不要帮忙打911叫救护车,否则路倒者如果拒绝被救助,救护车的这一张高价账单就要算在帮打911的好人头上。但这些说法从何而来,吴太太承认,也只是初来美国时,其他华人新移民这样告诫她,她觉得自己对美国一无所知,就应该听过来人的建议。

但法律人士指出,救助路倒应讲究急救技巧,但也大可不必顾虑遭碰瓷。律师邓洪指出,当民众遇到路倒,如果路倒是由自己直接造成,例如开车撞倒,则负有法律责任,必须予以救助,但如果并非由自己造成,只是刚巧碰到,则法律未作硬性要求,不过美国社会道义上还是鼓励民众勇于做Good Samaritan。救助时路倒应注意基本急救技巧,切忌随意搬动路倒者,以免好心办坏事,应当立即拨打911求助,由专业急救人员施救。路倒者若拒绝接受急救,由此产生的费用也会由路倒者的保险公司支付,不会落到帮打911的民众头上, 大可毋需顾虑,「否则谁还敢做Good Samarit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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