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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霞案 前妻:渔夫帽图案 与蔡的不同
赵霞命案重审进展快速,控方检察官威尔许(Brian Welch)传唤三名重要目击证人后,马上于6日传唤蔡耀华前妻葛蕾丝‧沈(Grace Shum)与蔡耀华的女儿丽兹‧蔡(Liz Cai),赵霞命案发生时,蔡耀华住在他前妻葛蕾丝与女儿圣荷西Golden Gate大道的家中,离命案发生地点只有3.5哩。威尔许对两人的质询焦点是蔡耀华命案发生当天骑摩托车出门的时间,以及出门时所戴的渔夫帽与穿的夹克和裤子。

被告蔡耀华2008年7月1日离开家的时间与穿的衣服,戴的渔夫帽与其他证据与证辞一样:非常接近,又没有办法百分之百吻合,问题就在12名陪审团员愿不愿意接受控方所提的证据为「超乎合理怀疑范围的证据」(proof beyond a reasonable doubt)。

葛蕾丝‧沈表示,蔡耀华有一顶渔夫帽,这顶渔夫帽就放在房子大门一旁的鞋架上。蔡耀华与她每天都早上6时起床,两人一起上电脑做买卖股票的生意。她说,蔡耀华平常生活的习惯是上午7时15分左右戴上渔夫帽,出门去买报纸,约7时30分左右拿着报纸回到家。

沈接着说,2008年7月1日上午她在看电视节目Power Lunch的时候,蔡耀华再度骑摩托车出门。她说这个电视节目是早上9时开始,她看了一会儿后蔡耀华才出门,因此估计是约上午10时。

威尔许马上问道,如果知道蔡耀华当天上午10时还跟她在一起的话,为何命案当时,或命案发生之后,马上向警方表示赵霞遇害时,兇嫌蔡耀华仍与她在一起,提供蔡耀华不在场证明的保障,沈对此无法回答。

赵霞遇害时间为2008年上午9时50分。可是事发现场附近监视摄影机显示,一名骑摩托车男子于上午9时30分出现在赵霞遇害现场附近。如要证明蔡耀华可能就是这位骑摩托车男子的话,则蔡耀华骑摩托车离开家的时间应该是9 时20分左右,因为从蔡的住处到命案发生现场约有3.5哩路。

葛蕾丝‧沈也指出,监视录影机拍摄下来的男子戴的渔夫帽与蔡耀华的渔夫帽形状相似,图案却是不同。

蔡耀华现年17岁的女儿丽兹‧蔡6日出庭作证时神情轻松。她说2008年7月1日听到蔡耀华骑摩托车出门的声音,可是并不知道确实时间。案发当日警调人员质询丽兹‧蔡时,她说蔡耀华是在上午8时离开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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