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脐带血 电话谈算口头合约
刘先生问:在太太生孩子前,我们看到一个血库保存脐带血的广告,当时想到为了预防孩子长大后万一患病时挽救其生命,就打电话和广告上的代理店了解了情况,当时告诉代理店生产医院和我们的名字,但后来没签合同。近日接到代理店的电话,要求我支付3000元存脐带血的首次费用,然后保存的十几年每年要交数百元的保管费。我问了后才知道,在生产的时候,医生就已经把脐带血存进代理店寄到医院的保存设备中,然后将我孩子的脐带血寄回血库。我们中间在外地度假一段时间,没有看到血库代理店的通知,现在我们不想存脐带血,但对方仍旧要求我们付费。我们并没有签合同,需要付钱给他们吗?朱益民律师答:是否需要付费以及付款额度,取决于你在电话上和对方谈的内容。如果你当时有同意要将孩子的脐带血保存的血库,而且同意对方寄保存设备到医院,这就相当于和对方有了口头协议,而且对方也採取了相应行动,你可能需要根据市场价格支付相应的费用。但在价格方面,你可以和对方协商,因为对方并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和刘先生谈妥了什么样的价格。一般情况下,如果对方有採取一些行动的话,口头合约可以算做有效合约,但这并不适用于房地产买卖合约以及部分租约,因为房地产买卖合约涉及金额大,只有书面合约才有效。(记者王艾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