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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绿卡 离境多久会有麻烦
「跑绿卡」的华裔不少,但自九一一恐袭后,侨界不断传出有民众在海关被移民官警告「拿绿卡出境不准超过六个月」,否则绿卡失效。但移民律师指出,拿绿卡最长出境时限并没有明文规定,且每个个案不同,不能一概而论。

尔湾居民陈威廉1986年取得绿卡来美,一直在美国生活工作,并非跑绿卡人士,出入境也一直没问题。但日前和太太一起去上海看女儿,离开美国三个多月,入境时就遭到移民官盘问,移民官并对他说,拿绿卡出境不能超过三个月,看他年纪大才放他一马,「下次再犯就没收」。

陈威廉和太太都很疑惑,「以前不是说六个月吗?」「有朋友跑绿卡,每四、五个月来回一次,都没有问题。」

移民律师周正烜说,持绿卡最长可离境多久,规定是离境超过一年者需事先申请I-131回美证,即俗称的「白皮书」。超过六个月者需以报税纪录等证明自己有居住在美国的意愿。所以事实上究竟可离境多久,并没有明确规定,但移民官权力大,说不准入境就不准入境,即使申请了回美证、证明有居住意愿、即使出境不到三个月,移民官都有权决定不让入境,甚至当场没收绿卡。

许多长住美国的民众,可能感觉持有绿卡和拥有美国公民身分差别不大,但周正烜解释,持有绿卡者依美国法律规定仍是「外国人」,「你要来我家,我不一定要让你来」。

对有民众被移民官警告「持绿卡离境不准超过三个月」,周正烜指出,移民官跟警察一样,「也会吓唬你」。

移民律师黄子虔指出,没有明文规定持绿卡出境不准超过三个月,持绿卡民众在海关若遇移民官盘问,不必紧张,诚实、扼要地回答问题即可,若感觉遭受移民官恶意刁难,可记下移民官姓名、搭乘航班讯息等,向移民局反映。

黄子虔说,移民官可以没收绿卡,但没有权利取消绿卡持有人的永久居留权,绿卡在海关被没收,并不代表失去永久居留权,而是进入「取消永久居留权递解程序」,失去居留权与否,需留待移民法庭决定。

在海关遭到盘问,面临「要自动放弃绿卡或进入递解程序」的二选一困境时,移民律师建议,无意在美国居住者,比较简单的方式是自动放弃居留权,因为递解程序往往长达数个月、甚至半年,其间本人不得出境美国,对无意居住在美国的民众十分伤脑筋。有意在美国居住但被不当刁难的民众,只要心平气和等待,法院通常都会做出合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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