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可用免持装置收发简讯
州长布朗13日签署通过法案,加州人可在驾车时运用声控与免持装置,口述收发与听取简讯。法令将于2013年1月1日生效。
布朗简述AB1536号法案,将放宽现有完全禁止驾车时收发简讯的法令,改为与手机通话相同的待遇。驾驶人只要在无须手持的情况下,便可利用手机或其他电子装置收发简讯。
AB1536号法案撰写人是科罗纳市共和党州众议员米勒(Jeff Miller)。他表示,驾驶人在使用最现代的通讯系统与装置时,可维持安全驾驶。米勒说,美国人每日平均通勤时间为64分钟。要驾驶人在驾驶期间完全失去联繫,有失公平。
布朗13日签署通过的法案还有AB1047号法案与AB1854号法案。AB1047禁止执法机构进行仅针对摩托车的临检,AB1854则禁止透过重新接线,使机动车安全气囊系统显示该系统是否运作。
布朗简述AB1536号法案,将放宽现有完全禁止驾车时收发简讯的法令,改为与手机通话相同的待遇。驾驶人只要在无须手持的情况下,便可利用手机或其他电子装置收发简讯。
AB1536号法案撰写人是科罗纳市共和党州众议员米勒(Jeff Miller)。他表示,驾驶人在使用最现代的通讯系统与装置时,可维持安全驾驶。米勒说,美国人每日平均通勤时间为64分钟。要驾驶人在驾驶期间完全失去联繫,有失公平。
布朗13日签署通过的法案还有AB1047号法案与AB1854号法案。AB1047禁止执法机构进行仅针对摩托车的临检,AB1854则禁止透过重新接线,使机动车安全气囊系统显示该系统是否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