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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法律保障 公民优于绿卡
南加州一对开餐馆的非公民日裔夫妇,1990年代因涉及短报生意收入被提起刑事检控后,虽与检方达成认罪协议,先生被判入狱四个月并罚款20多万元,仍面临移民及海关执法局递解出境命运。该案虽经这对日裔夫妇上诉,并缠讼多年,近日最高法院仍做出维持第九巡迴上诉法院判决,即移民局有权递解他们出境。

该案震撼新移民社区,因为不少人拥有合法居留身分,却不愿归化为公民,若遇刑事案却因此会有不同际遇。此外,近年国税局对海外帐户申报规定加强执行,仍有新移民「知法不报」。该判决被认为可望引发绿卡新移民申请归化为公民热潮,以便在法律上获较佳保护;也可能掀起自首海外帐户风潮,以免被国税局发现提出刑事检控,让绿卡持有人不单坐牢,尚面临被递解出境更大的风险。

这对日裔夫妇Akio & Fukado Kawashima是1984年以合法身分从日本入境美国,虽从未申请归化为公民,但拥有合法居留身分。该项判决显示过去被递解出境的刑事前科犯,固以谋杀、犯毒等重罪为主,现在若有人因违反税法被定罪,移民局一样可递解出境。

刑事律师邓洪指出,1994年国会通过移民改革法案,规定若曾犯下「恶性重罪」(Aggravated Felony)被定罪且被判刑一年以上,或因诈骗定罪被罚款1万元以上,移民局有权递解出境。近月以来移民局更加强对刑事前科犯递解出境行动,他有一名客户25年前因案被判入狱一年半,近日返美在海关即被扣押绿卡,建议刑事前科犯避免出国,以免被递解出境,与亲人分隔。

会计师暨律师童志敏指出,该案判决显示即令是违反税法,移民局一样可用「恶性重罪」名义,将定罪的被告自动递解出境。该案被告若是公民,判决结果将大不同,因公民权不轻易被剥夺。建议绿卡持有人若符合归化公民要求,应尽快申请归化为公民,获得法律上较好的保障。

他认为,该项判决对华裔社区冲击尤大,提及在新移民社区演讲常遇到绿卡新移民询问他,是否真有人因未申报海外帐户被提起刑事检控。「在最高法院这项判决出来前,我的答案是有老美被检控,尚未有绿卡新移民被检控。但这项判决出来后,我会说绿卡新移民若未依法申报海外帐户,不单是刑事检控面临坐牢,且会被递解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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