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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讨薪官司 雇主应留证据
经济不景气,劳工薪资纠纷也有增加趋势。律师指出通常欠薪案的金额都不多,不少是因为经济不好,老闆发不出工资,并提醒雇主和员工都要有法律意识,懂得保护自己的权益。

律师陈恆1日表示,在他所接触的劳资纠纷中,多以餐馆等小商家为主,通常业主和员工都缺乏法律意识,为了少缴纳税金,以现金支付工资,且没有任何文件证明。他建议雇主为保护自己,应该通过打卡、写支票和让员工签字的方式来证明自己有支付最低薪资,否则未来上庭时,法官很可能会以员工的说法为准。

在实际诉讼中,陈恆还指出存在业主容易被连续提告的现象,通常一个员工提讼后,接着又会出现其他的工友提讼。

陈恆指出,根据联邦「公平劳动标准法案」(Fair Labor Standards Act, 简称FLSA),雇主需要支付员工最低时薪7.25元,如果超时工作需付1.5倍加班费。纽约州还规定,如果工作超过十小时,还需多付一小时的时薪;不同州的最低时薪要求又不一样,像康州则为每小时8.25元。

陈恆还指出,在纽约州,讨欠薪有一定时限,其中向联邦提讼为两年,向纽约州法院提讼为六年。如果欠薪在5000元以下,雇主并无其他违反劳工法的行为,员工也可到小额法庭申诉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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