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佳判10月 当庭泣诉无辜
刘醇逸竞选团队财务侯佳因捲入人头捐款被控,10日在纽约南区联邦法院被判入狱十个月和三年庭外监管。在走进法院前,侯佳表示,「从被捕到现在已一年,感谢社区认识我的、不认识我的人,对我一路来的支持,希望大家跟我一起『坚强』面对结果」。在法院内侯佳数度哽咽,但判决结果出来后,侯佳在律师莱福科(Gerald Lefcourt)的陪同下坚强步出法庭,微笑致谢。侯佳起初情绪没有太大起伏,直到到她向法官自白时才忍不注啜泣。她的父母及北京同乡会会员到场,许多人因心疼侯佳而掩面哭泣。侯佳向法官表示,「我否认陪审团对我的指控,我认为我是无辜的。」她说,「我从来没有犯罪意图,我从来没有将焦点放在市府相对基金上,只专注在确认捐款表格详实无误等职责」。她表示,选择当刘醇逸竞选团队财务,是因为能让她时常回中国大陆看祖父母。莱福科在判决前向法官争取最后的陈述机会时表示,侯佳是一个尽力把事情做对的女孩,聪明有才干,「侯佳是坚持做对的事情的女孩」。不过检察官反驳说,这一切都是侯佳的选择。「她选择在FBI要求她提交证据时撒谎、她选择对大陪审团不诚实、她选择掩饰人头捐款的错误行为」。法官苏利文在宣判前向侯佳表示,「我认为你是一个很真诚、热情、处事周到的人,从别人的陈情书中,我看到你对许多人的生命产生正面影响,我也为你感到心碎」,「但是,你不是犯下一个可以用天真来做藉口的罪行,也不是可以用做错了来掩饰的罪行」,「尤其是你对FBI提供不实证言,是非常重的罪,防碍美国向以为傲的司法正义」。法官考虑到侯佳目前持有绿卡,若判刑一年一个月可能面临遣送出境,将侯佳刑责减至十个月刑期。侯佳可以在两周内提出上诉,否则60天内服刑。莱福科表示,陪审团对侯佳的罪名指控不公正,虽然很高兴法官考量到侯佳移民状态减轻她的刑责,但是侯佳是否在服刑完毕后须面对遣返,还待进一步程序确认。莱福科说,「我们绝对上诉到底,也对上诉很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