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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邮轮乘客权利 舒默促立法
纽约州国会参议员舒默17日要求制定一项「权利法案」,保障游轮乘客。当中规定船公司在取消航程后,退款给顾客,并增加医疗人员和安装备用电源。

「每日新闻报」报导,舒默的提议,是在最近几起引人注目的海上事故发生后作出,包括上月一艘游轮在墨西哥湾停电,被拖回港口。

根据新规则,当游轮因机械故障而取消航程,船公司必须全数退款;船上须要有医疗人员和备用发电机,及加上其他规定,以确保在海上的旅客安全。

舒默说:「这些船大多由外国监管,而实质上没有监管。」

Carnival Triumph游轮公司自愿退款给顾客,及作出500元赔偿。

「权利法案」的约束力,几乎与美国宪法第十修正案相同。如果船公司不遵守这项计画,他便会要求国务院请外国政府介入管理。

在50街一个码头,度假者离开一艘挪威公司游轮后说,制定「权利法案」是必须的。

22岁的保提格利尔(Marc Bottiglier)说:「到了海上,便不属于任何国家,所以须要制定一套监管准则。」他和女友花了一周时间航行到佛州和巴哈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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