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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官司胜诉 前科犯免递解
皇后区一名汽车扳金修理店的移民店主,打了八年官司后,终于免被递解。联邦最高法院在此案中判决,1996年前触犯轻罪的移民,出境后可以保持绿卡身分。

「每日新闻报」报导,法官以6票对3票,裁定希腊移民瓦瑞拉斯(Panagis Vartelas)可以留在美国。

此外,他可以到国外短暂旅行,不用担心回程时被拒入境。

他说:「感谢上帝,这个制度有效。我今天放下了心头大石。」

50岁的瓦瑞拉斯2003年返回希腊一周帮助父母,回程时在甘迺机场被拒入境,被勒令递解,原因是他1994年触犯商业诈骗,罪名成立。

他当年承认协助生意搭挡,行使假旅行支票,在狱中度过四个月。

当时,这项罪名不会引致递解,但两年后,法律修改,触犯「道德败坏」罪行的绿卡持有人,递解机会大增。

此外,法律对离境后再入境的移民,比留在原地的移民更严苛。

大法官金斯柏 (Ruth Bader Ginsburg)在判决书上说,瓦瑞拉斯的案件该由「他被定罪时的法律机制」决定,而不是后来修改禁止他旅游的法律决定。

大法官史卡里亚 (Antonin Scalia)、汤马斯 (Clarence Thomas)、和艾利托 (Samuel Alito)提出异议,因瓦瑞拉斯的希腊之行是在2003年,当时法律已生效。

辩方移民律师毕巴斯 (Stephanos Bibas)说,法庭承认,新法生效前发生的事,不该计算在内,移民得到同样的保护。

虽然本地益权人士庆祝法官的决定,但纽约大学移民权益中心 (NYU Immigrant Rights Clinic)共同主任南希.莫拉维兹 (Nancy Morawetz)告诫绿卡持有人,不要急于计画旅行。

她建议,过去被定罪的移民,应个别评估及咨询律师。

瓦瑞拉斯说,他打算尽快到希腊看望年迈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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