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选举」运动 鼓励小额捐款
为杜绝政治参选人为获得捐款而「听命于」大公司或富人,纽约州正掀起「纽约公平选举」(Fair Elections for New York)运动,并获得州众议长萧华的支持,他与州众议会选举法委员会主席Michael Cusick 24日宣布,将在州众议会提案把「纽约公平选举」推广至全州,改革纽约州陈旧的竞选财务法规,将纽约市的相对基金(matching fund)制度推广至纽约州,鼓励小额捐款。
「纽约公平选举」运动的目标是推动州长葛谟在年初州情咨文提出的四点改革要求,分别是在纽约州推广纽约市的相对基金作法,鼓励更多小额捐款;降低最高捐款额,目前对市级参选人可收取的捐款最高额为4950元,这大大超过了全美不少地区的最高额;结束钱权交易(pay-to-play),禁止游说者和政府合同商捐款,以免他们影响政府决策的制定;加强监督和透明度,保证执法过程透明、公平和及时。该运动的网站为http://www.fairelectionsny.org。
萧华等提出的「公平选举法案」(Fair Elections Act)A.9885 号提案,要求建立一个公共竞选财务系统,即纽约州竞选财务基金(New York State Campaign Finance Fund)。在纽约州的初选、普选和补缺选举(special election)中,参选人都可以使用,同时对受益的参选人提出监督方式。萧华表示,公平选举是民主的核心,也是保护好政府的必要手段。纽约州应该引领全美选举潮流,减少金钱在选举中的影响力。
「公平选举法案」规定,新建的公共竞选财务系统向参选州级民选官员的人士提供「一比六」的相对基金(matching fund),即普通民众向参选人捐一元,州府就给该参选人六元,一位民众向一位参选人可捐的最高捐款额是250元,所以州府可提供的最高相对基金为1500元。参选人获得的小额捐款越多,州府提供的相对基金也越高,各级民选官员可获得的相对基金总数不同。立法者希望藉此鼓励更多民众小额捐款,减少大公司或富人通过大额捐款向参选者施压的机会。获得相对基金的参选人,必须在初选和普通选前至少各参加一次公开辩论。
「公平选举法案」获得了纽约大学Brennan Center For Justice、共同目标协会(Common Cause)、工人家庭党、NY Leadership for Accountable Government和Citizen Action of New York等选民维权团体的支持。
「纽约公平选举」运动的目标是推动州长葛谟在年初州情咨文提出的四点改革要求,分别是在纽约州推广纽约市的相对基金作法,鼓励更多小额捐款;降低最高捐款额,目前对市级参选人可收取的捐款最高额为4950元,这大大超过了全美不少地区的最高额;结束钱权交易(pay-to-play),禁止游说者和政府合同商捐款,以免他们影响政府决策的制定;加强监督和透明度,保证执法过程透明、公平和及时。该运动的网站为http://www.fairelectionsny.org。
萧华等提出的「公平选举法案」(Fair Elections Act)A.9885 号提案,要求建立一个公共竞选财务系统,即纽约州竞选财务基金(New York State Campaign Finance Fund)。在纽约州的初选、普选和补缺选举(special election)中,参选人都可以使用,同时对受益的参选人提出监督方式。萧华表示,公平选举是民主的核心,也是保护好政府的必要手段。纽约州应该引领全美选举潮流,减少金钱在选举中的影响力。
「公平选举法案」规定,新建的公共竞选财务系统向参选州级民选官员的人士提供「一比六」的相对基金(matching fund),即普通民众向参选人捐一元,州府就给该参选人六元,一位民众向一位参选人可捐的最高捐款额是250元,所以州府可提供的最高相对基金为1500元。参选人获得的小额捐款越多,州府提供的相对基金也越高,各级民选官员可获得的相对基金总数不同。立法者希望藉此鼓励更多民众小额捐款,减少大公司或富人通过大额捐款向参选者施压的机会。获得相对基金的参选人,必须在初选和普通选前至少各参加一次公开辩论。
「公平选举法案」获得了纽约大学Brennan Center For Justice、共同目标协会(Common Cause)、工人家庭党、NY Leadership for Accountable Government和Citizen Action of New York等选民维权团体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