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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内售菸给青少年3次就可吊照
明年元月起,如果有商店于五年内超过三次将香菸卖给未成年的青少年,将面对停牌或被吊销执照的刑罚。

加州州长布朗15日签署AB1301法案,该法案由圣马刁县众议员奚尔提出。法案规定,商店在五年内多次非法将香菸售给未成年的青少年,第三次违例后,将被停牌45天;第四次违例,停牌90天;第五次违例,吊销执照,不能再售卖香菸。

AB1301法案受到医学界、执法界及亚裔团体的支持。奚尔2011年提出法案,今年通过,获得州长布朗签署生效,将由明年起实施。

奚尔指出,他是在圣马刁县青少年领袖协会建议下,在州议会提出这项法案,这些青少年领袖发现零售商经常性地违例,将香菸售给青少年。目前州府在全加州共发出3万7000个可出售香菸的商业执照。

圣马刁县香菸教育联盟去年公布的研究报告显示,2005至2010年间,圣马刁县高达25%的零售商违例将香菸售给青少年。

现行法例下,加州卫生厅负责发出罚单,罚款由第一次违例的400元至其后多次违例的数千元。但奚尔指出,因为必须经由加州卫生厅的调查发现违例严重,负责核发香菸商业执照的州税务委员会才可停牌或吊销执照,使零售商违例的情况难以改善,也少有零售商因违例而失去经营权利。

奚尔相信AB1301法案可协助改善加州的抽菸问题。他指出,联邦疾病控制中心的研究资料显示,90%的长期菸民是于19岁前已开始抽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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