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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郎单车配备不齐 餐馆挨罚
纽约市「商业自行车(commercial bicycles)法」4月23日开始实施,该法案要求餐馆贴出有关规定的告示,并为骑自行车的外送人员(外卖郎)提供相应配备。近日有数家中餐馆因为违反相关规定而被罚款,有的是因为外卖郎没有穿反光背心,有的是因为背心前后没有身分证明贴纸,还有的是因为餐馆内没有张贴告示。

根据新法规定,商家(餐馆)对使用商业自行车的员工(外卖郎)提供行车安全资讯及安全配备,譬如头盔、能够辨认自行车骑士的服装(服装上应註明餐馆员工号码)以及自行车铃铛、照明灯。同时,商家应在店内明显位置贴出告示,解释商业自行车法,而使用商业自行车的员工(外卖郎)还必须上网完成一项安全考试。

在布朗士开中餐外卖店的林小姐表示,22日下午有纽约市交通局(DOT)的工作人员到店里检查,因为店里没有张贴海报,而且外卖郎反光背心后面没有放身分证明贴纸,而是用餐馆的菜单代替,被罚款100元。林小姐称,因为背心前面已经有放身分证明贴纸,以为后面放个菜单也可以。法规还规定外卖郎穿着反光上衣,上衣背面需印上企业名称与至少一英吋高的三位数外卖郎身分编码。

美国华人餐饮业协会主席陈键榕提醒餐馆业者,政府已经开始执行「商业自行车法」,餐馆业者切不可大意,一定要按照新的法规,提供外卖郎必须配备,否则首次被查到违规罚款100元,下次再犯就是罚款200元。

陈键榕指出,最近还有很多餐馆业者致电查询关于电单车的问题。他提醒业者,纽约市议会上个月已经通过法案,禁止所有商业用途的电单车上路,违者将面临高额罚款。拥有电单车的商家必须为员工承担所有罚金,首次违规罚款100元,以后每次违规将罚款250元。据知情人士透露,曼哈坦华埠喜士打街(Hester St.)上的一家电单车店也因此关门。

餐馆业者如果还需要商业自行车法规的海报、背心或身分证明贴纸,可以和美国华人餐饮业协会联繫,地址为曼哈坦华埠亚伦街6号7楼,服务时间为下午1时至6时。洽询电话(212)619-3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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