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遭警击毙 家属提告
2012年1月在罗斯密太平洋诊所亚太家庭中心因病发而被洛县警局天普分局员警击毙的越华裔黄梅(Jazmyne Ha Eng)家属,将洛县警局告上民事法庭,控辩双方9日应法庭要求,出席强制调解会,磋商该起民事诉讼。
黄梅家属在去年11月提起针对洛县警局的民事诉讼案,指警方对黄梅採用致命武力是「无缘无故的、恶意的」手法。诉讼指警方未採用适当的程序应对黄梅的突发状况,警方可以在不使用致命武力的情况下,用其他手段控制情况。
洛县警局回应指,原告方指控并未将警方在事件中的角度涵盖在内。
虽然控方未特别提起诊所方在事件中的责任,控方诉状成,事件主要责任在于洛县警方。
黄梅家属在去年11月提起针对洛县警局的民事诉讼案,指警方对黄梅採用致命武力是「无缘无故的、恶意的」手法。诉讼指警方未採用适当的程序应对黄梅的突发状况,警方可以在不使用致命武力的情况下,用其他手段控制情况。
洛县警局回应指,原告方指控并未将警方在事件中的角度涵盖在内。
虽然控方未特别提起诊所方在事件中的责任,控方诉状成,事件主要责任在于洛县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