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注册 登录
孕妇职场受歧视 可控告雇主
纽约市议会24日高票通过「孕妇雇员公平法案」(Pregnant Workers Fairness Act),该法案要求雇主为怀孕或生产的雇员提供「合情合理的」帮助,除非这样做会让雇主遇到难以克服的困难。任何对雇主有意见的怀孕雇员,可以向纽约市人权局(Commission on Human Rights)投诉,也可直接将雇主告上法庭。目前,联邦有「孕妇歧视法案」(Pregnancy Discrimination Act )禁止将怀孕雇员解雇或是降级,纽约市人权局也有法令规定不得歧视残障雇员,其中包括怀孕雇员,但是没有任何一项具体法令要求雇主「照顾」怀孕雇员。不幸的是,在纽约市,常有怀孕雇员被解雇、或是遭刁难而被迫离职。法案要求雇主为孕妇提供「合情合理的」帮助,比如允许更多时间上厕所等,生产之后有一定的时间休假,需要长时间站立的工作要允许孕妇雇员定期坐下休息,同时在孕妇雇员从事体力劳动时给予帮助等。法案也要求人权局向雇主和民众提供有关孕妇歧视方面的讯息,并要将书面规定通过雇主向雇员分发。法案还从雇主角度考虑出发,如果雇主会遇到难以克服的困难,可不为孕产妇提供这些帮助。提案人市议员瓦卡表示,有时孕妇会因为过多、过长上厕所的时间而被雇主歧视,这是不能接受的。孕妇不可以因为工作就被迫牺牲未出生孩子的健康,也不应该因为怀孕而无法正常工作。华裔市议员陈倩雯和顾雅明也是该法案的签字支持者。

友情提示:如果你不能从搜索中得到你要的信息,可以到我们论坛里发帖子求助,我们是北美专业的华人社区,有许多专业的律师,会计师等各方面人才。你发的求助帖子我们会在48小时以内尽力帮你解答。
马上进入 北美同城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