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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车案 律师将申请「缺席判决」
华人小巴1月1日在布碌崙皇后区快速道路(BQE)上发生侧翻车祸案后,肇事车辆司机潘先生的保险公司已经承担责任,但与肇事小巴有关联的巴士公司业者一直拒绝承认和肇事车辆的关联。代理车祸中九名伤者索赔的律师戴禺20日表示,他已经有足够证据证明该肇事车辆是属于「大中华捷运」公司,也已经于4月底向该公司负责人骆柏年发出了律师信,但对方一直没有任何回应,因此戴禺将向法院申请「缺席判决」 (default judgement),要求「大中华捷运」负责赔偿。

大中华捷运不愿具名的经理表示,公司没有收到律师信,如果有收到信,一定会转交骆柏年。骆柏年则表示不愿意对此事做出回应。

戴禺表示,按照法律规定,对方应该在收到律师信后30天内回覆,但不知道对方是没有收到律师信还是其他原因,对方或其保险公司一直没有回覆,他已经在纽约市出租车和礼车管理局(T&LC)查到了相关资料,证实了肇事车辆所属公司是「大中华捷运」,四名伤者也均指认当晚肇事小巴属于该公司,为保障乘客利益,他将向法院申请「缺席判决」,法官有可能在对方缺席的情况下判决其必须承担赔偿。

戴禺指出,如果法官做出「缺席判决」要求「大中华捷运」赔偿的话,「大中华捷运」的保险公司很有可能会拒绝赔偿,因为纽约法律规定,商业营运公司必须购买保险,不论车祸责任怎样判定,理应马上通知保险公司,把保险金交给伤者作治疗之用,并负责处理后续赔偿,如果车祸方在九个月之后仍然没有通知其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将不能聘请律师,也可能以此为由拒绝承担赔偿,那么「大中华捷运」就必须自己承担赔偿。

戴禺表示,车祸大约发生在元旦晚8时30分,出事小巴当时满载约20人从曼哈坦华埠前往法拉盛,疑因路滑而在BQE近法拉盛大道(Flushing Ave.)的地方翻车,除司机外,大多数受伤乘客被送到布碌崙医院治疗。

事发后,骆柏年曾对媒体「澄清」肇事小巴并不属于该公司的车辆,但表示「若收到正式询问,我们的律师会作适当回应」。而曾经在大中华公司工作的十几名司机19日曾表示,他们都知道肇事车辆是属于大中华公司的,但是看到骆柏年在报纸上否认这一事实时,他们都觉得很荒谬,明显是不负责任的做法,司机给公司交了入线费和台费,骆柏年按理应该要求保险公司对受伤的乘客赔偿,而不是逃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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