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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留置 陈丹虹: 随身携带证件最保险
大部分的H1B签证与绿卡持有者不会随身携带护照或绿卡,毕竟一旦遗失,重新办理的手续旷日废时,而且平时也几乎没有用得到的机会。不过律师指出,为求慎重最好还是随身携带,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依据联邦法「US Code, Title 8, Section 1304」规定,所有的「alien」都应随身携带身分证明,违反者可处罚。但是该法律实际上甚少执行,依照资料显示,以2008财政年度来说,全美国只有5个执行的案例。

律师陈丹虹分析,该法条指涉的「alien」,并非所有外国人,而是单指绿卡持有者,因为法条前后文明确指出要携带的是「alien registration」,也就是俗称的绿卡。至于包括H1B等其他签证类别,该法并没有规定。

不过陈丹虹也说,包括亚利桑那、阿拉巴马、乔治亚、印第安纳、南卡罗纳、犹他等六个州,另外订有州法,更完善地提供警方临检、逮捕或居留非法移民的法源依据。不过根据联邦最高法院针对亚利桑那州「出示你的证件(Show me your papers)」所作的裁定,警察虽然可以要求提供证件,但是并不能「逮捕」,只能通报国土安全局处理。

陈丹虹提醒,携带绿卡的规定很少执行,但保险起见,包括H1B身分者,最好还是随身携带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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