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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将订充电器自停规定
加州能源委员会周三提出一套关于充电器(battery chargers)的新规定,有关规定为全国首创,目的是节省电力。委员会说,如果新规定实施,每年节省到的电力,足够中谷大城市贝克斯菲(Bakersfield)全市所用。

委员会的资讯主任亚当‧葛度比说,加州家庭所用的各种充电器浪费不少电力,新规定实施后,一年可节省价值三亿元的电力,这个数量的电力等于2200「10亿瓦时」(gigawatt hours),足够35万户住宅之用。

委员会估计,全加州的家庭使用1亿7000万个大大小小的充电器,每个家庭平均有11个,这些充电器用来为手机、笔电、平板电脑、以及其他电器充电。

各种充电器加起来所耗用的电力,每年约为8000「10亿瓦时」,占了家庭总用电量的15%,但其中的三分二都是浪费的,因为不少电器在充满电力后,仍然继续充电,没有停止,而且不少人给予电器过长的充电时间,导致浪费电力。

新规定是:生产商在制造充电器时,必须令充电器在完成充电后会自动停止运作。大部分的生产商都必须在2013年前2月前符合新规定。

有关规定已经讨论了一年半,现在已到最后阶段,委员会估计将会很快就会作出实施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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