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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咖5不海外帐户别做五件事
今年1月1日起美国政府已实施国外帐户税收法案(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FATCA)俗称「肥咖条款」,6月30日将有多个国家与美国签订「外国金融机构协定」(FFIA),近期美国国税局(IRS)已向各国金融机构发出通知,公布签订协议国家金融机构所应遵循的美国公民或居民海外帐户处理原则。

目前台湾及中国大陆虽不在第一波与美国签订「外国金融机构协定」之列,但已引发美中台华人的高度关心。

「肥咖条款」要求各国金融机构与美国国税局签署协议,主动提供美国居民的帐户资料,以便利查税。

近期国税局要求各国金融机构提供七种帐户所有人的海外帐户资料,包括美国公民或居民、出生地在美国、居住、通讯(包含P.O. Box)在美国、帐户资料有美国电话号码、帐户的约定转帐号码为美国银行帐户、帐户的授权签名人有美国地址的个人、及境外金融机构是帐户的唯一地址,或帐户明细资料指定不邮寄、转交邮寄或保留信件。

国税局这份新出炉的海外帐户处理原则还提出各国金融机构不能做的五件事,包括一、不得拆分帐户以规避高资产帐户门槛。二、不得建议关闭帐户,移转或提领余额,以避免申报单身5万美元、夫妇10万美元的海外帐户资金。三、不得故意隐瞒美国公民或居民的帐户资讯。四、不得建议帐户所有人移转帐户。五、不得协助操控帐户余额价值,以规避申报海外帐户门槛。

会计师林清吉表示,目前在美国设有金融分行的国家,将被要求在2014年1月1日前与美国国税局完成「外国金融机构协定」的签署。若金融机构所属国未能签署FFIA,该机构在美国的所得,从2014年7月1日起即面临30%的惩罚性重税。

目前英国、法国、德国等七个国家已表示签署跨国政府协议。

林清吉指出,目前台湾个资法、保密法尚在最后立法阶段,最快要到今年底才可能与美国签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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