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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莺家族律师:赵霞称遭兇嫌跟踪
应美国司法部门邀请,远从中国上海前来硅谷作证的律师陈虹(译音,Hong Chen)27日对被告蔡耀华作出非常不利的证词。

陈虹指出,她2008年5月23日接到赵霞从美国寄来有关蔡耀华的法庭文件后,决定替蔡耀华亡妻邓莺的母亲沈慧娣争取邓莺在上海的房地产继承权。随后与赵霞每隔两、三天就通一次电话。她说赵霞每次通话中都提到蔡耀华跟踪威胁她,造成她内心极大的恐惧。陈虹说,每次与赵霞通话都是上海晚上时间,听完电话后都非常担心赵霞的处境,常常晚上睡不着觉。

陈虹表示,赵霞在电话里称蔡耀华跟踪她,蔡也口头上威胁她不要接手邓莺上海家族对她提出的民事赔偿案,否则将会自毁前程,家庭也会受到波及。赵霞有个小孩,父母也从中国来到圣荷西,与她住在一起。赵霞受到蔡耀华威胁后,心生恐惧,除向法庭申请对蔡耀华的限制令(restraining order),不准蔡耀华接近她自己与家人外,也去买了一个人寿保险。

陈虹是应邓莺母亲沈慧娣之请,为她争取邓莺在上海两处房地产的继承权。邓莺2003年在美国与蔡耀华结婚前,在上海拥有两处住所,总值约为人民币228万元。2003年6 月警方在蔡耀华库比蒂诺住宅后院的游泳池发现邓莺的尸体。圣县地检处对蔡提出杀妻罪名。2007年蔡耀华脱罪,却仍面临邓莺母亲沈慧娣对他所提出的「错误致死」民事赔偿案。

蔡耀华解脱杀妻罪名之后,试图领取邓莺的人寿保险25万美元,并前往中国上海,要求继承邓莺在上海的两栋房子。可是湾区的人寿保险公司认为蔡耀华仍面临与邓莺之死有关的民事案,拒绝将25万元的保险金交给他,同时邓莺家族也试图继承上述两处房地产。

控方检察官威尔许(Brian Welch)表示,被告涉嫌杀害赵霞律师的动机是「钱」,也就是邓莺家族在「错误致死」民事赔偿中要求的巨额赔偿、邓莺的人寿保险,以及邓莺在上海房地产的继承权。

邓莺母亲沈慧娣聘请上海继承法专家陈虹为她争取这两笔邓莺的遗产。陈虹要求赵霞将民事赔偿案文件寄去上海。陈虹说,她是在2008年5月23日收到这些文件,交给律师事务所职员翻译成中文后,随即送交法庭。

上海法院于2008年5月26日开庭审理邓莺遗产继承案。陈虹说,蔡耀华当时没去上海,律师代为出庭。邓莺母亲沈慧娣出庭发言时指出蔡耀华蓄意造成她女儿的死亡,要求法官停止蔡耀华的继承权。法官当时同意暂不作出最后决定。

陈虹表示,中国法庭对遗产继承的决定一般只能等一到六个月时间,因此她当时要求赵霞快速进行对蔡所提出的民事赔偿案,赵、陈两人成为战略伙伴,没想到隔不到几个月时间,赵霞即于她圣荷西律师事务所的停车场惨遭毒手。

陈虹表示,邓莺在上海的两笔房地产迟至2011年6月才得到解决。法院判决两处房地产都归沈慧娣所有,可是沈慧娣必须交给蔡耀华一笔人民币35万元的现款。陈虹并且指出,邓莺家族在蔡2007年提出继承要求前,即将两处房地产其中一处,以人民币52万8000元的价格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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