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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令两店停售自捲香菸
联邦地区法官凯瑟琳.佛洛斯特(Katherine Forrest)支持纽约市法律局和州检察长史树德(Eric Schneiderman)的决定,勒令布碌崙和史泰登岛的香菸店停止出售自捲香菸。

「每日新闻报」报导,州政府3月份提出联邦诉讼,控告班森贺的BB's Corner和布伦菲德(Bloomfield)的Nitecap香菸店,目的是要全州出售的自捲香菸课税,与普通香菸一样。

佛洛斯特上周在判决书中,抨击这两家商店坚持立场,以4.5元一包出售。

市面上流行的香菸,如新港(Newport)或万宝路(Marlboro)等,在纽约市每包售12元至13.5元,其中联邦税、州税和市税占7.47元。

菸草规范局(Tobacco Compliance Bureau)局长丹娜.毕比曼(Dana Biberman)说:「这两家商店不服控诉,我们很高兴联邦法院的裁决。」

法官的命令预期7月中旬开始生效。毕比曼说,她会在传票纪录中寻找纽约市其他自捲香菸店。

毕比曼说:「我们知道另有几家香菸店,并将继续调查。」

自捲香菸店让顾客把菸草倒入捲菸机,短短几秒钟,便捲好一根香菸。

市查税员去年秋天开始取缔这类菸店,并警告违规店主停止销售,否则会被罚巨款。有几家菸店听从警告,自愿关门。

BB's Corner的墙上贴满传单,要求顾客打电话给当地议员和维权人士,要求立法保障民众。

上周早些时候,要求修改自捲菸需求课税的法案,不为州参议会接纳。

州参议员高顿(Marty Golden)表示,自捲菸必需课税,民众不能藉此逃税。

但BB's Corner的一位顾客说,假如他不能在该店买到便宜香菸,会到别处买。抽重税解决不了问题,民众会找寻其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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