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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被乱开单 要求听证裁决
布碌崙羊头湾庄先生问:在U大道上停车,明明付费打停车票并放在车窗指定位置。但在停车到时前两分钟回到车边,却发现莫名其妙被开了张停车罚单,罚款原因是「超时」。当时的停车票我还保留着,请问有何途径可申诉这种乱开单行为?纽约市财政局(Department of Finance)答:如果您对收到的停车罚单有异议,可在接到罚单后的30天内要求进行听证(hearing);如果超出30天,则罚款将可能被执行。您可选择亲自到就近的财政商业中心(Finance Business Center)进行听证,布碌崙的财政商业中心地址为Joralemon街210号,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时30分至下午4时30分。您须带上罚单及您认为您不应交此罚单的证据,包括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亲自到场,听证採取先到先审。您若没有时间亲自到场,仍可通过邮件或上网进行听证。但通过该两种方式,您将在75天内获得法官裁决。邮件或上网听证方式,通常会和您的罚单一起夹在雨刷上。如果您的罚单已开出超过100天,车主将被默认认罚。车主必须提交听证申请,但法庭不一定会受理听证。若听证不被法庭受理,车主则须付罚金、利息及加罚。罚单时间超过一年,听证申请将不会被受理。若法官判决您有罪,您仍有权继续进行上诉,争取推翻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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