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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保丽龙容器案 圣县通过
圣他克拉拉县议会22日以全票同意通过一项法令,禁止使用聚苯乙烯(俗称保丽龙)制成的食物和饮料容器。法令仅在圣县直辖地区(unincorporated area,不包括圣县各城市的辖区)内施行,适用于内用或外卖食物与饮料的塑胶容器。

法令将于2013年2月1日起生效,适用于所有的食品贩售商,包括所有的流动食品货车和各项活动上的小吃摊位。

圣县议会议长白川(George Shirakawa)表示,从长远来说,禁用聚苯乙烯容器肯定对环境有好处,他同时指出,圣县政府深刻理解这项法令对小商业者造成的影响。即日起到法令生效日之前,县府将开展宣传活动,向小商业者提供足够协助与支援,以确保他们在法令生效时能做好准备。

有部分例外可以不受法令限制,包括直辖地区内圣县政府的照护机构、疗养院以及其他食品服务包含在合约内的机构,用于存放新鲜肉类、家禽、鱼类和蔬果的聚苯乙烯托盘,用于包装的聚苯乙烯托盘,准备用在圣县直辖地区以外的食品容器,以及存放冷却剂和冰块可重复使用的容器。

议员耶格(Ken Yeager)和尼斯(Liz Kniss)于去年推出这项法令。耶格表示,聚苯乙烯容器影响到几代人的环境,并且危害野生动物。已有许多其材料可以替代聚苯乙烯,没有负面影响。他希望其他地区也能跟进禁用聚苯乙烯容器。

加州政府调查,聚苯乙烯容器占暴雨沖积物的15%,是第二最常见的海滩沖积物。聚苯乙烯不会溶解,但是会分裂成小碎片,常被海洋生物误为食物而吞下。如果掩埋,聚苯乙烯容器仍保持原状,占据大量的掩埋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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