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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订购纠纷 退款大费周折
在马里兰州经营中餐馆的林女士通过电话,在曼哈坦华埠订购了抓码台,开出支票后却没有收到商品,几番要求退款被拒,不得不大老远从马里兰到纽约讨回款项。

林女士表示,她在1月15日透过电话向店家订货,因店家不收信用卡,她寄出一张2830元的支票,店家承诺收款两天内发货。但林女士迟迟未收到货品,她向银行确认支票已经被兑现,致电卖方追问,总被告知没货。等候两周无果,林女士感到不满,致电要求店家退款。

林女士表示,起初店家答应寄回支票,随后又要林女士的银行帐号表示要转帐退款,但是数周后店家都没有依承诺匯款。林女士最后只得委託律师向店家发函要求退款,也向优良商业局(BBB)、纽约州检察长办公室投诉,店家仍不予回应。林女士19日被迫亲赴纽约,在福建同乡会咨询后,前往该店交涉,最后终于拿回2800多元的现金,店家爱理不理态度让林女士十分气愤。

律师陈恆表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保留各类收据凭证,以便将来发生纠纷时,能保障自己消费权益。如果使用网购、电话订购,应要求卖方开立交易单据后再付款,且最好使用支票或信用卡支付。对于大宗款项的邮购交易,应该尽可能选择货到付款,以确保商品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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