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削减联邦失业金 加州延后两周
加州就业发展局(EDD)31日宣布,削减联邦失业金计画至少会延后两周开始执行。

按照国会通过的联邦政府自动削减开支的措施及联邦劳工部规定,全国各州须削减联邦失业金10.7%,而且由3月31日起生效。

EDD宣布,由于削减措施须更改电脑程式,所以加州至少须延后两周才能实施,因此在削减措施真正实施前,失业者领取的联邦失业金仍然会维持现状。

失业者领取的失业金,分为州和联邦两种;加州所发的只有26周,领光这26周之后,仍然失业的人士可再领联邦失业金。劳工部规定削减的10.7%失业金,只限于削减联邦部分。

联邦自动削减开支是在本会计年度于9月30日结束前完成削减行动,所以EDD虽暂时延后削减,但稍后仍会进行削减。

另外,有些州正在考虑取消联邦失业金,但EDD说,加州不会这样做,所以加州的失业者在领光26周的州失业金后,仍可再领联邦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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