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注册 登录
大麻药店走到十字路口 禁不禁?
在联邦司法部2009年表示起诉大麻药店并不急迫后,加州的大麻药店蓬勃发展。不过后来联邦着手取缔,严重影响生意。现在,大麻药店又面临攸关生存的另一项州内挑战。

加州最高法院5日听取辩论,以决定地方政府能否禁止在其辖区内开设大麻药店。支持大麻药店的团体Americans for Safe Access表示,约200个城市和郡县已採行动禁止。这将是加州最高法院首次介入这项问题,虽然药用大麻在加州合法已超过16年。

此案关系大麻药店能否扩展或进一步萎缩,该行业虽然每年向加州经济贡献数亿元,但却是在缺乏州府明确准则,且又与联邦毒品法冲突的情况下运作。联邦司法部2009年宣布起诉大麻买卖并不急迫后,南加州的大麻药店出现爆炸性成长,许多地方禁令这时才实施。

5日为地方禁令辩护的橙县律师丹恩 (Jeffrey Dunn)表示,州法令允许使用大麻,但是联邦法令却禁止,迫使城县採取措施管制。

不过支持大麻者认为,州法令允许地方政府对大麻药店设限,但不能规定这些药店违法。

除了地方禁令是否适当以外,州最高法院也要决定大麻既然被视为联邦非法毒品,那么是否就不应明令批准销售。已有50个城市和郡县如此做。

自从四名联邦检察官威胁没收出租店面的房东产业展开取缔以来,地方政府不再忙着通过禁令,但已有数百家大麻药店被驱逐或是自动收摊。

此案源于河滨市议员动用土地规画权,在2010年宣布大麻药店造成公共滋扰并予禁止。一家大麻药店控告市府以免停业,中级上诉法院支持市府,但其他法院的裁决却不同。

友情提示:如果你不能从搜索中得到你要的信息,可以到我们论坛里发帖子求助,我们是北美专业的华人社区,有许多专业的律师,会计师等各方面人才。你发的求助帖子我们会在48小时以内尽力帮你解答。
马上进入 北美同城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