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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轮车收费 新法管制
纽约市议会消费事务委员会26日通过新法管制观光三轮车收费,避免三轮车业者漫天要价。

纽约邮报报导,新法规定,三轮车业者必须根据乘客乘坐的分钟数收费,并且须把费用张贴在三轮车两边。

目前,有些三轮车业者向每位乘客收取最低基本费,但也有些不肖三轮车业者向每位乘客收取100元以上的最低基本费(一家4口坐一趟观光三轮车可能要付到400元以上),使一些游客感到不悦,或有上当受骗的感觉。

提出此案的市议员、市议会消费者事务委员会主席葛罗尼克 (Dan Garodnick)表示:「纽约市的合法生意,绝不能以欺骗为手段。」

此案26日在市议会消费事务委员会以7票赞成、无反对票的票数通过,可望于27日经市议会全会通过。此案预定明年春天生效。根据新法,三轮车业者向消费者收费时,必须把标明分钟数的票卡,交给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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