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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房产纳税不公 民主党挥刀
前旧金山市长并曾经在1970年代担任过州议会议长的勃朗(Willie Brown)说,民主党赢得州参众两会三分之二的席位,现在是改正第13号提案的时候了,因为限制产业税(Property Tax)的第13号提案,包含一项加州税制中最不公平的规定。

加州选民在1978年通过历史性的第13号提案时,勃朗是州众议会的议长。勃朗回忆说,他当年曾参与该提案的撰写,所以深知有关的不公平规定。

他说,选民通过限制产业税的第13号提案后,州议会必须制订执行提案的办法,最后他们决定,在产业转手时,规定新买主须以转手价缴纳产业税,换言之,房价上涨了,转手价比原来房价高,新买主就要付多一点产业税。

但勃朗当时不知道,商业房产的转手与住宅房产的转手并不相同,因为商业房产买卖时,并不一定要「转手」,只是拥有有关房产的公司在股票上转手而已。但问题在于,第13号提案的限制产业税规定,对此类股票转手没有制束效力。

勃朗说,由于商业房产转手没有受到与住宅房产的相同限制,因此第13号提案实施以来,形成加州税制中最不公平的现象,不少自1978年至今多次转手的商业房地,至今仍以1978年的市价作为缴税估值参照。

勃朗说,民主党在11月6日的选举中赢得三分之二的席位,因此无须受到反加税的共和党牵制,必须趁机纠正这种不公平的情况。

他又说,民主党的旧金山州议员阿米亚诺已提出法案,计画修改第13号提案中的「转手」(transfer)一词的法律内涵,以达到改革的目的。

不过,勃朗认为,阿米亚诺向来被视为加税派,民主党应该另找党内的保守派去提出有关法案,才是较好的办法,这有利于法案获得通过,也可避免受到加税的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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