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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David Lin 18欺诈罪成立
北加州联邦检察长哈格(Melinda Haag)16日宣布,联邦陪审团经过八天审判后,一致裁决被告华裔律师大卫‧林(David C.H. Lin)18项控罪罪名成立。这18项罪名中,16项与邮件欺诈有关,另外两项罪名分别为电匯欺诈与阴谋邮件与电匯欺诈。

哈格表示,旧金山联邦法庭陪审团接受联邦检察官所提的证据,认为现年44岁的被告大卫‧林(David C.H. Lin)与其伙伴共谋,对山景城私人借贷公司JSW的投资者进行诈欺。林本人就是JSW的律师(in-house lawyer),家住南湾桑尼维尔。

其他两名被告分别为俄亥俄州居民洛克(Edward G. Locker),以及巴洛阿图居民提普顿(Richard F. Tipton)。联邦检察官于2011年6月21日对三名被告提出邮件欺诈与电匯欺诈等控罪,洛克与提普顿两人已于去年年底认罪。

联邦检察官举证指出,林与其共犯将从投资人取得的资金转贷他人兴盖独栋屋,涉及欺诈行为。

联邦检察官在审判时指出,JSW向Shoreline与Blue Chip房地产基投资者说,他们投资之后可取得房地产信託契约(deeds of trust)的保障。

可是证据显示,JSW所提的保障是假造的,因为JSW并没有取得Blue Chip与shoreline的投资权。JSW取得投资款后,将钱转投资到一些失败的房地产计画,或用来缴付公司的贷款利息与其他商务开支。控方表示,投资者蒙受好几百万元的损失。

被告大卫‧林目前以10万元交保。旧金山联邦法官阿尔色普(Judge William H. Alsup)将于今年6月26日对林宣判量刑。大卫‧林被定罪的18项罪名中,每项罪名的最高量刑都是20年徒刑、罚款25万元,另外还得缴付受害人赔偿金,量刑时可将数项罪名合起来一起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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