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注册 登录
杜绝斗鸡 每户只准养一只公鸡
从明年元旦起,圣地牙哥县居民养鸡要遵守新规定:普通民居每户人家养公鸡不能超过一只。这是为了防止有人再组织或参与残忍的斗鸡游戏。

当地五位县政委员日前投票表决,结果四票赞成,一票反对,代表北部第五选区的县委比尔‧霍恩(Bill Horn)是唯一持不同意见的人。

新规定将从2012年1月1日生效,养鸡人必须给予鸡只人道待遇,不允许綑绑或拴腿,鸡笼必须有合理的尺寸,空间要大到足以让鸡完全展开翅膀。养鸡的地方要离住宅50呎以上。

如果养鸡的场地面积小于半英亩,则只准许养一只公鸡;场地达到一英亩者可养公鸡四只;超过五英亩者方可养公鸡20只。但新规定不适用于商业养鸡场、学校、获得特许的健身露营俱乐部、动物收容所与其他保护动物机构。

县政委员们一致表示,斗鸡与斗狗一样,都是残忍与野蛮的活动,应予坚决取缔。与此相关联,加州法律已将豢养斗鸡、训练斗鸡认定为轻罪。在圣地牙哥县之前,加州已有其他几个县颁布了旨在限制养斗鸡的规定。

友情提示:如果你不能从搜索中得到你要的信息,可以到我们论坛里发帖子求助,我们是北美专业的华人社区,有许多专业的律师,会计师等各方面人才。你发的求助帖子我们会在48小时以内尽力帮你解答。
马上进入 北美同城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