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误诊误医 须经专家评估
王先生:我在艾姆赫斯特医院(Elmhurst Hospital)做完肿瘤切除手术后,左眼睁不开,脸部麻木,后来又在眼部打入金属才能睁开眼睛,现在视力急遽下降,无法再上班。这属于误诊误医吗?可以向医院索赔吗?我前一段时间因为突然摔倒进医院检查,检查后发现后脑长了一个肿瘤,肿瘤是良性的,医生认为肿瘤压迫到神经,导致我失去平衡摔倒,因此建议将肿瘤切除。切除肿瘤后,我的左眼无法睁开,脸部也麻木了,医生再次进行手术,在眼部打入金属,现在眼睛才能睁开。但现在打入的金属导致发炎了,医生说还要进行手术。而且我现在视力急遽下降,以前可以正常看报纸,现在根本看不清报纸。朱益民律师答:在告医院误诊误医前,需要另外一个专家证明患者的症状是否是由医生治疗过程中的操作、用药或护理等因素引起。这需要相关专家的证明,如果是因为医生的以上行为引起,则属于误诊误医范畴。其次,医生对做治疗必要性的诊断是否准确,如果治疗的必要性不存在,那么医院败诉的可能性大大增加;还有一个因素则是医生在做治疗前,是否有向患者解释有可能存在的风险,这些风险可能和患者自己的身体状况有关;另外,患者是否签署了承担相关风险的文件。如果医生没有解释这些风险,而且患者没有签署承担风险的文件,也属于误诊误医范畴。如果医生没有正确预计到治疗过程的风险,比如某项治疗因为风险太大不应该做,但医生没有预计到;或者在医疗过程中的操作低于合理的医疗水准,都也可以成为举证误诊误医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