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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太高党」盟主 房东「赶」他
曾表示因房租过高而要竞选州长的麦米兰 (Jimmy McMillan),如今声称因房租过低被迫迁,他已向法院提出索赔诉讼,反控业主。

「纽约邮报」报导,麦米兰说,他在东村 (East Village) St.Marks Place租了个底层公寓,月付872.96元。他1977年搬入时,月租约275元。如今业主为了收取更高租金,想把他赶走。

这名「房租太高党 (Rent Is Too Damn High)」的创办人发起抗争运动,誓要保住和儿子同住的这个公寓。他说:「也许业主不知道威逼我没用,因我懂得法律,」

麦米兰说,他利用多年专业知识,告知律师如何处理此事。他说:「我叫他反控对方,索赔7万元。」这起官司目前在房屋法庭待审。

该大厦的业主Lisco Holdings在诉状中说,麦米兰违反租约,他其实不是住在东村,而是住在布碌崙。

Lisco Holdings的律师戈斯坦 (Robert Goldstein)说:「业主声称该公寓不是承租人的主要住所(primary residence)。」

麦米兰驾着漆上「房租太高党」的一辆本田多功能车,环游全市,驳斥业主的迫迁「毫无根据」,并坚持该公寓是他的固定住所。

他说:「这是我的公寓,我的住处,我的名字在租约上。」

麦米兰去年受访时,说他住在布碌崙弗莱布许Nostrand大道一个公寓,他负责该处的维修工作,作为租金代价。

但他如今坚称该公寓是办公室,及兼作「房租太高党」的总部。业主只是托词赶他走,以便租给新房客时索取更高租金。

麦米兰说:「他们在耍把戏,我不会让他们得逞。你不用教美国人如何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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