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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传倒会 台籍姐妹疑捲款300万
在华人社区风行的「标会」集资行为,频传因会头捲款或恶性赖帐而倒会的事件。藏籍移民格桑卓玛与同为受害者的川籍乡亲十余人1日前往福建同乡会寻求法律咨询,指台籍会头金一如、金一蕙姐妹于2010年12月倒了十多个会后捲款而逃,欠下标会款300多万元,受害人数推测超过50人,希望可以透过法律途径追回款项,并将会头绳之以法。但律师戴禺表示,标会在美国并非合法行为,会头捲款倒会很难追回。

格桑卓玛表示,捲款而逃的会头金一如、金一蕙是台湾移民,是在法拉盛地区当了十多年会头的陈桂娥的女儿,「大家都是老朋友了,都是看在陈桂娥的面子上才加入了她女儿们组的会。本想陈桂娥口碑极佳,她过去七、八年组的会都搞得有声有色,自己也赚了点小钱,以为可以放心,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她指金一如、金一蕙2009年召集了近百人陆续组成了十多个会,每月会钱500至1000元不等,会标从100元起标,最高300元,却在2010年底时全数宣告倒会,两人逃逸无踪。

记者昨日曾试图连繫陈桂娥,但至截稿前仍无任何回应。参与了全部十多个会,损失高达十多万元、其中包括其弟的工伤赔偿款,格桑卓玛指日前曾与陈桂娥碰面,陈桂娥竟表示没什么好解释的,说这是女儿们的事,和她无关,「最惭愧的就是我竟助纣为虐,还帮他们拉了不少会脚」。

同为受害人的刘太太欲哭无泪地表示,两年前她曾获陈写下欠条,承诺将在三年内还清欠款,但至今分文未得,「少了这7、8万元,我和我先生的退休基金可真全泡了汤,最起码要将会头绳之以法」。

戴禺表示欠条具有一定程度的法律效力,但即使法院判李先生等胜诉,索回欠款也是一大工程,「除非欠条上清楚写着借方无力偿还时的抵押方式,如房产、店面等并经过公证,否则何时能拿到款项还真是遥遥无期」。

戴禺指出,倒会和世纪大骗子马多夫的庞氏骗局很像,会头同时标多个会,从一个会拿到的钱去贴补另外一个会,乡亲们要格外小心。「而标会活动在美国并非合法行为,所以无法受到美国法律的保障」,戴禺提醒民众应了解参与标会的高风险,倘若会头捲款逃跑或恶意赖帐,参加标会的成员仅能以诈欺等罪名提出诉讼。

戴禺建议被倒会者可以到皇后区检察官办公室去报案。但他表示根据纽约州法,年息若超过16%,贷款人恐违反民法,借款人依法将不必偿还欠款;而年息若超过25%,借款人不但不必偿还欠款,贷款人将触犯刑法,不但面临E级重罪的指控,还有可能要入狱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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