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苹果案 樊晓萍指判决不公将上诉
在纽约华人社区开办多间分校的红苹果幼稚园负责人樊晓萍因挪用公款,1日被纽约东区联邦法院判处57个月监禁,樊晓萍还需还给政府520万元,并进行300小时的社区服务,他的涉案夫婿沈孜明订于10日接受联邦法院量刑。樊晓萍2日表示判决不公,一定会提出上诉。根据法院文件,樊晓萍及沈孜明于2002年1月至2010年6月间在取得联邦1350万元补助经费后,两人私自将这些经费挪为己用,包括将原规画给学童的膳食补助费270万元,分多笔转入沈孜明名下的家具店、食品公司与两人在曼哈坦的三栋房产。两人在2011年9月被起诉,于2012年4月认罪。不过有别于当初,樊晓萍在认罪时坦然地说,「既然有挪用我就是犯了错,我愿意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每日新闻的报导,1日判刑前,樊晓萍曾以与其把她关在牢狱中,不如让她自由,在纽约市盖更多学校,造福纽约市民,请求法官免她牢狱之灾。不过她这个似是而非的论调被法官Dora L. Irizarry驳斥,称她的提议「十分荒谬」,甚至提起目前因为预算纠纷而关闭的联邦政府一事提醒樊晓萍,「这世上很多人比妳不幸」,尤其是当樊晓萍在砲台公园豪华顶楼享受时,许多人正为生存而奔波。因同案被起诉且认罪的其夫婿沈孜明,还涉及在2011年9月于纽约东区联邦法院外攻击记者,遭布碌崙检方以攻击造成肢体伤害罪名起诉,目前在押的沈孜明将于10日在联邦法院接受量刑。樊晓萍昨日表示,法官试图把她这个创业成功的移民当做惩治的典型,还把联邦政府关闭一事扯进她的案子。她表示律师已在准备材料,预计在今(3)日或明(4)日就向联邦第二巡迴法院提出上诉,不仅将对刑期提出异议,也将质疑还款及罚金金额。她还透露,沈孜明在狱中的健康与精神状况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