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醇逸给搬家工提薪 再判违法
一直被认为与工会关系「较近」的市主计长刘醇逸,近日被纽约州高等法院上诉法庭(Supreme Court Appellate Division)判决2010年7月他提高了搬家工行业的标准工资(prevailing wage)的行为「违法」,这个结果与2011年5月纽约州高等法院的判决一致,为刘醇逸的竞选市长之路更添障碍。
上诉法庭认为刘醇逸提高行业标准工资的方式是「专制的、任性的、缺乏理性基础的」(arbitrary, capricious and lacked a rational basis),他在决定标准工资的时候没有按照法令规定的程序。法庭文件显示,主计长办公室已有的调查就显示了七成的搬家工时薪不足20.63元,然而他把搬家工的标准工资提高至了38.90元,有96%的受访搬家工都达不到这个薪资水平。
原告之一的大都会搬家工联合会(Metropolitan Movers Association)和多家私人搬运公司对此结果很满意。主计长办公室新闻发言人 Michael Loughran表示,主计长办公室会对搬家工行业进行一个详细的调查和了解,以便作出以后的决定。
根据纽约州法令,主计长有权对470个行业设定标准工资,包括了搬家工、水管工等,只要这些工人所在公司接受市府合同,这些公司就必须按照标准工资支付员工薪水,违者将面临罚款或五年不得接受任何州内政府的合同。「华尔街日报」在16日报导这一事件时同时提出,市议会反否决了市长对部分行业标准工资的否决,这使得主计长在制定标准工资时拥有更广泛的权力。该报导还认为,这次的判决为那些批评刘醇逸与工会太过紧密的人提供了新的论据。
上诉法庭认为刘醇逸提高行业标准工资的方式是「专制的、任性的、缺乏理性基础的」(arbitrary, capricious and lacked a rational basis),他在决定标准工资的时候没有按照法令规定的程序。法庭文件显示,主计长办公室已有的调查就显示了七成的搬家工时薪不足20.63元,然而他把搬家工的标准工资提高至了38.90元,有96%的受访搬家工都达不到这个薪资水平。
原告之一的大都会搬家工联合会(Metropolitan Movers Association)和多家私人搬运公司对此结果很满意。主计长办公室新闻发言人 Michael Loughran表示,主计长办公室会对搬家工行业进行一个详细的调查和了解,以便作出以后的决定。
根据纽约州法令,主计长有权对470个行业设定标准工资,包括了搬家工、水管工等,只要这些工人所在公司接受市府合同,这些公司就必须按照标准工资支付员工薪水,违者将面临罚款或五年不得接受任何州内政府的合同。「华尔街日报」在16日报导这一事件时同时提出,市议会反否决了市长对部分行业标准工资的否决,这使得主计长在制定标准工资时拥有更广泛的权力。该报导还认为,这次的判决为那些批评刘醇逸与工会太过紧密的人提供了新的论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