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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用电击枪 巴洛阿图警局赔3.5万
巴洛阿图警局11日同意以3万5000元平息2008年警员非法使用电击枪(Tasers)事件。向巴洛阿图市府提出违犯民权控诉的是「座车住户」奇安皮(Tony Ciampi),他在巴洛阿图并没有家,长年住宿在一辆破旧的厢型车。由于巴洛阿图市府并没有立法禁止游民住宿在座车内,圣他克拉拉县高等法院判定巴洛阿图警员驱逐「座车住户」行为违法。

巴洛阿图是南湾地区少数几个允许民众在座车过夜的城市,可是该市市议会可能在今年颁布新法,禁止民众长期住宿车内。据瞭解如法令通过,违法人士将面临1000元罚款或六个月的徒刑。巴洛阿图市府估计除了市区游民外,该市约有50名左右长期住宿在破旧的车子里头。有的人将车停在公园地区,有的车子停在住宅区街道两旁,引起当地民众强烈抗议。

法庭文件显示,巴洛阿图警方2008年3月15日晚间接到居民来电抱怨,称有一辆厢型车停在他家门前,里头「住着」一个人,令他们全家人感到不安。警察赶到现场,发现原告奇安皮坐在车内,动手将他拖出来,用电击枪朝他身上射击,然后以抗捕罪名将他监禁牢中。

巴洛阿图警员办案使用电击枪时会自动启发录影设备。录影证据显示,奇安皮当时坐在车内,试图打手机给他的律师,结果被办案警察拉出车外,并用电击枪朝他身上射了两枪,随后将他上铐,送往牢中监禁。奇安皮出狱后没有经由律师,直接对巴洛阿图市府提出违反民权法案控诉,并要求巴洛阿图市府赔偿110万元。

圣县高等法院2008年12月听取奇安皮控诉案后,裁定巴洛阿图市法并没有禁止民众住在座车内,警察办案方式违法。至于赔偿金额由控辩双方议定,或由民事陪审团开庭聆讯后决定。

事隔多年,奇安皮最后在11日与巴洛阿图市府律师达成协议,由市府当局给予奇安皮3万5000元了结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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