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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福坦案 辩方:误触法应缓刑
圣荷西联邦法庭文件显示,库比蒂诺Fushine高科技公司总裁卢福坦(音译,Fu Tain Lu)去年年底供认未取得外销许可,私下将敏感的「微波扩频器」高科技产品外销到中国的罪名后,辩方要求庭方判处被告缓刑,指出被告只是小企业家,因不清楚法规而误触法网。

辩方表示,控方提诉过程中,使用引人恐惧的控词,指称被告销售到中国的高科技技术与产品,可被中国军方用来发展「隐身战斗机」(stealth fighter),事实上卢外销到中国的产品,从未被中国用来发展这种高科技战斗机,也没有用在其他军事装备上。

66岁的卢福坦2009年4月7日晚间在旧金山国际机场被捕。联邦检察官正式对卢福坦提出四项罪名,第一项阴谋违反外销法规、第二项为违反外销法规、第三项与第四项为交送政府机构错误报告。

卢福坦聘雇庞大律师团为其辩护,控辩多次谈判后,去年11月达成协议。被告承认第二项违犯外销法规罪名后,控方联邦政府撤除其他三项罪名。控方随后要求怀特法官(Ronald Whyte)判处被告数年徒刑,可是辩方连连提出抗议,指出全案情节相当轻微,控方夸大其辞,希望法官能判处被告卢福坦缓刑。

卢福坦承认2004年3月1日曾向纽约Miteq公司购买微波扩频器,并询问如要外销这种产品,是否要申请外销许可。Miteq回答,微波扩频器售往中国必须申请特别许可。卢虽事先查知美国的规定,仍在未申请特别许可下,将微波扩频器外销到他在中国另外开设的一家公司Everj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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