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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办案 杂费要另收
三年前曾遭警察无礼对待的孙赛金向纽约州高等法院控告警方,目前已经与警方达成庭外和解的初步协议,但她26日指其代表律师在收取赔偿金三分之一作为律师费外,还要收其他费用,并就此向联成公所徵询意见。

美东联成公所顾问赵文笙表示,此案已在庭外达成初步和解,目前仍在确定最终赔偿金额,暂定7500元。律师费本定为三分之一,但最后帐单上大大小小项目加起来的费用已近赔偿金额的一半。联成公所将于今(27)日与该律师楼沟通,了解情况。

据同业律师表示,在处理案件时有些如验伤报告等文件的申请,医疗单位要收费,这些常先由律师自掏腰包,但不包括在律师费中,顾客可以核对律师楼对各项目的收费,请律师楼解释其合理性。

2009年10月孙女士遭雇主无故解雇且拒发欠薪,孙女士与雇主理论时一度发生口角而报警求助。因孙女士不谙英文,警方到场后反相信韩裔雇员对孙女士「精神失常」的指控,而将其驱逐,过程中造成孙女士身体多处瘀青。

孙女士后获联成公所协助,向纽约市平民诉愿委员会(Civilian Complaint Review Board) 申诉并控告警方。赵文笙说:「华人因不谙英文,在美国受到不公正对待时常选择忍气吞声,三年前这件案件的胜利可让华人同胞们知道即使人在外地,受到委屈时不再求助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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