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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教师评分制度列入州法
纽约州议员15日同意考虑透过立法程序,把一项新的教师考评办法列入州法。纽约州要获得7亿元联邦教育补助款,必须要有一套教师考评办法。

过去数年来,教师工会和州政府对于教师考评办法一直无法获得共识,葛谟州长于2月促请州教育厅官员和教师工会研议出一套考评办法。双方经协商后,于15日达到共识,同意教师考绩的40%须根据学生的成绩,其他60%须根据课堂观察。

这项教师考评办法还需要经过州参、众议会的通过。数日前,全纽约州校长在长岛开会,他们计画推翻这项办法。这些校长担心的是,这项新的教师考评办法太过重视学生的测验成绩,使教师被评估为「不适任」。

这些校长透过联署,向州议会请愿,这些校长声称已经有1400名联署者签名,支持他们的请愿。这些校长同时也唿吁州议会,在立法时,不要强制公布教师考评结果。上个月,法院下令公布纽约市1万8000名教师的考评结果。

葛谟、州众议会议长萧华和州参议会多数党领袖史科洛 (Dean Skelos)经过14、15日两天的协调确定这项教师考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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