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文化薪传奖 徵国内外候选人
为推崇文化艺术贡献卓然者,及文化传承扎根教育,薪火相传,花莲县政府特办理文化薪传奖甄选。凡个人或经政府立案团体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得为薪传奖候选人,但以未曾获薪传奖者为限。一、在花莲长期从事文化艺术工作,卓然有成者。二、在国内、外传授或推广花莲文化艺术着有成就者。
获选「文化薪传奖」者,由花莲县政府文化局颁发薪传奖座及奖金新台币15万元(含薪传奖推广所需费用)。受理自荐或推荐期间自即日起至5月31日下午5时前迳送或寄至花莲县文化局收(美术馆二楼,花莲市文復路6号,邮戳为凭)。详情请至花莲县政府文化局网站(http://www.hccc.gov.tw/)查看。
获选「文化薪传奖」者,由花莲县政府文化局颁发薪传奖座及奖金新台币15万元(含薪传奖推广所需费用)。受理自荐或推荐期间自即日起至5月31日下午5时前迳送或寄至花莲县文化局收(美术馆二楼,花莲市文復路6号,邮戳为凭)。详情请至花莲县政府文化局网站(http://www.hccc.gov.tw/)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