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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驾车追撞老闆 能否提告?
为纽约长岛中餐厅送外卖、与餐厅老闆同住的林先生日前驾车跟随老闆的车子回家,不慎在平交道口将老闆撞上平交道,差点被火车撞到的老闆准备提告林先生。

林先生8日前往美国福建同乡会求助。他表示每天下班时,由老闆开车在前头导路,他驾驶自己的车子跟在后头回老闆家。3日晚行经平交道口时,开在前头的老闆发现平交道的铁栅将放下,突然紧急煞车,他反应不及往前撞上,老闆的车被强力撞至平交道中央,眼看火车即将行经平交道,好在老闆急速踩油门向前开,才没有酿成悲剧。

林先生表示,他与老闆的车几乎全毁,老闆的车受损更严重。受到惊吓的老闆在事发后表示要对他提告,他认为自己也是受害者,咨询律师是否能够反告老闆。

律师戴禺表示,如果林先生乘坐老闆的车或老闆提供的接送车,在上下班时间发生意外事故,老闆才有责任,林先生也可以索取工伤赔偿。但由于林先生驾驶自用车,且事故发生在下班后,所以不在老闆的责任范围。

戴禺指纽约州有「无过失汽车保险」(no-fault automobile insurance)赔偿,林先生可根据「无过失汽车保险」要求对方保险公司最高理赔5万元医疗费用,不过林先生须在30天内通知车险公司,伤者就医的费用将由医疗单位直接向保险公司申请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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