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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光党林丽蓉 被判1年监禁
在皇后区法拉盛诈骗至少两名华裔耆老的金光党成员林丽蓉(Li Rong Lin,音译),继上月24日在皇后区刑事法认罪后,法官22日以两项三级重窃罪判处她一年监禁。58岁的林丽蓉曾于去年4月7日在法拉盛街头用金光党手法,诈骗一名55岁的华妇8000元现金以及价值4400元的珠宝;两天后,又在法拉盛Blossom大道附近从一名60岁的华妇那里骗走现金4万元。行骗后,林丽蓉逃到旧金山,准备从机场出境逃往香港时被逮捕。警方在她的行李中发现大量珠宝和现金。林丽蓉自去年4月被捕后,一直在旧金山受审。旧金山法院于今年5月3日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但因其涉嫌在纽约作案,纽约警方随即向法院申请拘捕令,将林丽蓉移监纽约,并由法拉盛109分局探员在6月5日把她从旧金山押回纽约。林丽蓉于7月16日首次在皇后区刑事法院过堂,经过多次开庭审理,她于9月24日出庭时承认在法拉盛犯下的两起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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