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佳提上诉 坚称无辜
因捲入人头捐款,被以「匯款诈欺未遂」、「妨害司法」、「伪造文书」等三项罪名判十个月有期徒刑的侯佳,23日由律师向联邦南区法院提出上诉动议,侯佳强调,「我是无辜的」。昨日上午,侯佳在代理律师莱福科(Gerald B. Lefcourt)的陪同下,向法院提交上诉动议。两人步出法院时,莱福科发声明表示,「侯佳是无辜的,陪审团对侯佳的三项指控不仅在法律上站不住脚,也没有事实依据。我相信她是替罪羊,是纽约市竞选财务委员会(CFB)竞选规范限制下的牺牲品,检方对侯佳在涉入捐款的调查是不公平的」。侯佳表示,「我是无辜的,我不认为我做错任何事情,我担任竞选财务时才25岁,我只是尽力做好每件事情」。被询问到对上诉是否有信心时,侯佳说,「我对上诉充满希望」。对于即将有可能面临十个月的有期徒刑,侯佳说,「我现在把心思都放在上诉上」。莱福科指出,陪审团对侯佳的指控没有依据,上诉时针对检方对侯佳的三点指控辩论。第一,检方没有提出任何有利证据显示侯佳知道5月9日筹款派对上,所有捐款人的捐款都收到现金补偿。事实上,开审时,当天筹款派对上的捐款者作证表示,侯佳和刘醇逸竞选团队皆不知道有现金补偿的事情。第二,根据这些捐款者的证词,陪审团对侯佳「匯款诈欺未遂」指控是错误的,因为捐款者的证词显示出侯佳根本没有意图、也没有知识进行人头捐款。第三,检方对侯佳的「Gmail」搜索没有法律基础,搜索令根本不应该被许可。莱福科强调,尤其侯佳和前男友的通讯记录是非常私人的通讯,加上侯佳前男友居住在新泽西,根本不可能涉入选举捐款,检方无权要求搜查两人通讯纪录。莱福科表示,希望明年初上诉就能有结果,上诉程序将在联邦第二巡迴上诉法院进行。据了解,侯佳律师应会再提出动议,确保侯佳在上诉结果出来前,可以维持保释状态,不受牢狱之灾。